江苏建立部门联动长效机制,重拳整治长江商货船非法捕捞隐患
发布时间:2023-02-21 14:45
|
阅读量:
|
作者: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有关流动商货船偷捕隐患材料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有效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切实维护和巩固长江江苏段禁捕管理良好秩序。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五部门联合发文,就加强长江商货船非法捕捞等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根据部署,沿江各级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建立集中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力量联合、执法联动、信息联通、问题联处的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合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职责分工,从“严查商货船携带网具行为、严查商货船非法捕捞行为、严查“三无”船舶入江,严查违法违规垂钓行为,严查“长江禁渔”期间涉渔市场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等五个方面入手,持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治,坚决遏制非法捕捞隐患。在此基础上,坚持常态化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打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自7月18日起,江苏省再发动、再部署,在长江干流水域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省市县公安、交通运输、渔政、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协同联动,以“水陆并进、分组展开”的方式,持续加强了夜间凌晨、滩荡河口等重点时段和区域的巡查,水上重点检查商货船携带渔网渔具、非法捕捞垂钓、“三无”船舶整治、残留网具清理等情况;岸上重点检查码头非法捕捞垂钓、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和禁用渔具等情况。各地还通过向商货船船员发放宣传册、提醒单和告知书等禁渔资料,组织沿江企业签署加强监管责任书、商货船船主签署不从事长江捕捞承诺书等形式,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营造“不能带网、不能捕捞、不能垂钓”的浓厚氛围。